各有關單位、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慈善力量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激發全社會關心慈善、支持慈善、參與慈善的熱情,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聯合姑蘇區慈善總會(基金會)(以下簡稱“主辦方”)開展2024年“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征集活動,培育一批優秀公益慈善項目,助力推進姑蘇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活動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報主體
(一)蘇州市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
2.按規定參加年度檢查,近兩年年檢合格,無行政處罰等不良記錄;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1名以上(含1名)專職工作人員(專職人員需繳納社保);
4.具備開展公益服務項目所必需的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資質,所報項目內容須在社會組織章程的業務范圍內;
5.在同等條件下,已建立黨組織或等級評估為3A及以上的社會組織享有優先權。
二、申報要求
項目需聚焦于社會民生熱點問題,致力于解決社會民生難題,具有社會需求廣泛性、現實需要迫切性,項目符合政府有關政策導向,具有可持續性和可操作性。
(一)項目范圍
1.圍繞困難家庭、困境兒童、困難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開展服務的公益項目;
2.其他公益慈善行業關注的創新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發展社區慈善、推進社區志愿服務與慈善融合發展等有利于擴大慈善影響力,推動慈善發展的公益項目。
(二)項目實施要求
項目實施地為蘇州市姑蘇區,服務對象為姑蘇區轄區居民,項目周期12個月以內。
(三)申報方式
本次“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征集活動采取街道(群團組織)與社會組織聯合申報方式開展。
(四)項目資金安排
本次公益慈善項目資金由姑蘇區慈善基金會提供,每個入選項目資助金額為2-10萬元。
(五)其他要求
1.每個社會組織申報的項目不超過2個(含2個);
2.已有政府財政資金或其他公益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此次活動不重復支持;
3.所有的申報材料及填報的所有內容均應真實有效,并承諾在本次過程中遵守相關規則。
三、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項目征集(截至2024年8月12日)
通過“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網”發布活動通知,申報機構下載《2024年“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申請書》(含預算表),并將填寫完整的項目申請書、預算表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1985290513@163.com。承辦方匯總申報材料后,對“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內容及申請資質等情況進行初審。初審不符合要求的,將告知相關申報機構并向其說明理由。
(二)第二階段:項目評審(2024年8月底)
1.組成評審委員會。組織相關單位人員和有關專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進行評審打分,根據評分結果確定擬入圍項目。
2.社會公示。擬入圍項目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網”上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承辦方會同項目申報方根據評審意見,對獲選的公益慈善項目進行優化。項目優化完成后,主辦方將正式發文,確定入圍項目及資助金額。
(三)第三階段:項目實施(2024年9月)
1.合同簽訂。主辦方、承辦方及獲選項目實施單位簽訂項目服務合同,明確項目實施時間、范圍、內容、服務要求、資金支付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2.資金撥付。合同簽訂完一個月內支付合同預算金額的70%,終期評估驗收合格(審計)后支付剩余資金。
3.項目監管。主辦方會同承辦方全程監督獲選項目方按照項目合同書進行項目實施,督促獲選項目社會組織定期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日常監測項目實施情況,承辦方同時負責開展項目評估工作,并及時向主辦方報送項目實施進度、資金監管、服務成效等方面情況。
(四)第四階段:項目總結(2025年9月)
獲選項目的社會組織在項目結束后應以書面形式向承辦方提交總結報告和不少于1個相關案例。承辦方負責對2024年“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
四、申報所需資料及流程
(一)申報材料
1.項目方案資料:項目申請書、預算表電子版及申報單位蓋章掃描件。
2.機構資質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身份證、法人登記證書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評估等級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掃描件。
3.實施能力證明材料:與專職工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社保繳納證明、近兩年承接政府職能轉移以及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等掃描件。
(二)申報流程
有意向的社會組織可于2024年8月12日17:00之前,將上述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19852909513@163.com,并確保電子材料的真實性,逾期報送視為無效。聯系人:宿莉,聯系電話:68727923。
五、其他規定
1.加強聯系協調。承辦方要加強與獲選項目社會組織的聯系協調,做好項目評估和監督,并進行指導和監督,提供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服務,包括對獲選項目開展的專業咨詢服務和能力建設培訓等。聯合申報單位要加強對獲選項目的指導、督促。
2.落實項目監管。主辦方將對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項目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獲選項目單位應主動接受配合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及第三方評估機構的檢查,積極提供相關真實、有效的材料。對違反規定使用資金的或項目成效與項目書計劃差距較大的,要立即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緩撥、停撥資助資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繳已撥資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獲選項目單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繼續履行項目實施責任,應當及時向承辦方及主辦方反饋。主辦方根據情況酌情處置。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組織轉讓服務項目。
3.注重社會效應。入選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注重慈善公益事跡挖掘和慈善事跡等宣傳,產生廣泛社會效益。對于未入選的項目,建立項目后備庫,通過匯聚社會資源,為慈善公益組織、愛心企業和社會愛心人士提供慈善資源精準對接服務。
附件1:2024年“善行姑蘇”公益慈善項目申請書(含預算)
附件2:項目申請書和預算表填寫指南
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蘇州市姑蘇區慈善總會(基金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