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萬豐里地塊綜合改造(五十六間南部)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的通知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蘇州市姑蘇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暫行辦法》(蘇府規字〔2015〕4號)等規定,《萬豐里地塊綜合改造(五十六間南部)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通過中國姑蘇網站(www.gusu.gov.cn)并在征收范圍內進行了公布,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現將匯總整理的有關征收補償方案的征求意見情況和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公布如下:
一、 征求意見情況
(一)未收到書面反饋意見;未收到電子郵件反饋意見。
(二)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共接待公眾咨詢0人(次)。
二、征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
征收補償方案中第三部分的第三條第四款住宅、非住宅的認定標準和面積認定、補償標準,增加以下內容: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未符合其他相應認定條件的建筑面積,參照蘇住建規〔2012〕8號文件規定的各類房屋的殘值補償標準進行補償。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