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區、姑蘇區旅游民宿業規范發展
指導意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目前古城區平江路、山塘街等周邊已經集聚了一批旅游民宿,但是存在產權不清晰、證照不齊全、品質偏低端等情況,而針對城市旅游民宿的上位法規缺失,因此整體處于無序發展的狀態。通過出臺《保護區、姑蘇區旅游民宿業規范發展指導意見》,能夠有效解決古城旅游民宿規范開辦、服務指導、監督管理等問題,將民宿業納入賓館酒店行業統一管理,切實提升古城旅游住宿的品質。
二、制定依據
《指導意見》根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蘇州市鄉村旅游民宿等級劃分與評定辦法》《關于推動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上級文旅部門及本地政府制定的關于旅游民宿的標準和文件擬定而成。
三、主要內容
本指導意見共分為五個部分,并包含2個附件。
第一部分對旅游民宿的范圍進行了界定,明確了保護區、姑蘇區旅游民宿的基本概念。第二部分規定了旅游民宿開辦的條件,明確了開辦旅游民宿的建筑產權、消防安全、治安、公共場所衛生、食品安全、環境保護、規范經營等方面的要求。第三部分明確了旅游民宿的管理模式,對區旅游民宿綜合發展領導小組及各成員單位的職責進行了明確。第四部分對具體開辦旅游民宿的申請、行政指導、證照辦理等程序進行了明確。第五部分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指導服務、加強監督管理、做好宣傳工作等四方面的工作要求。附件包含開辦旅游民宿指導申請表、開辦旅游民宿指導相關材料等2個文件。